摘 要: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國際法中的地位十分尴尬,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主權國家及國際政府組織從自身利益考慮對其不承認、國際非政府組織自身素質良莠不齊等。要改變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國際法中的尴尬地位,需要主權國家及國際政府組織放下架子,承認及賦予國際非政府組織法律地位; 國際非政府組織通過締結自身行為準則等方式改善自身缺點、提高自身素質; 國内外的國際法學研究者對國際非政府組織應該有的國際法律地位要有一個正确的認識,從而為其國際法律地位的獲得提供理論支持。
關鍵詞:國際非政府組織; 國際法律地位; 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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