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結合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流動黨員黨組織關系辦理流程。
一、 轉入黨員組織關系
1、轉入條件:
已與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簽訂就業代理協議的中國共産黨黨員可以把黨組織關系轉到中心流動黨員支部統一管理。
2、轉入程序:
辦理黨組織關系接收手續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由畢業學校統一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介紹信名頭為:吉林省教育廳機關黨委;
就業代理協議書;
預備黨員需将本人黨組織關系存放在中心流動黨員支部統一管理;
另:預備黨員辦理轉正手續時,需由本人在預備期滿前一個月來我中心領取《預備黨員轉正綜合情況彙報表》和《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以上材料需經所在工作單位、學校、家庭所在社區、街道、村委會簽署考察意見并加蓋黨章(如工作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按要求應由現單位兩名黨員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須上交一份手寫版轉正申請和兩份思想彙報(上、下半年各一份),否則中心無法為其辦理轉正手續;
二、 轉出黨員組織關系
1.轉出條件:
畢業生檔案轉出中心時,應同時辦理黨組織關系轉出手續。
2、轉出程序:
辦理黨組織關系轉出手續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落實就業單位且單位黨組織健全的:需提供接收單位的黨組織關系名頭或上級黨委名頭;
就業單位黨組織不健全或暫未落實就業單位仍要轉出黨組織關系的:可以将黨組織關系遷回生源所在地或選擇各地人事代理機構進行統一保管,同時提供黨組織關系接收單位名頭或上級黨委名頭;
結清黨費并返還中心發放的《流動黨員證》。
黨組織關系辦理詳解及注意事項:
1、黨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有效期限為60天,流動黨員必須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單位報到。流動黨員将黨組織關系介紹信轉入接收地後一周内需将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單傳真或郵寄回來。
2、依據流動黨員管理辦法規定:流動黨員應定期交納黨費,同時需每年向黨組織提交思想彙報,積極主動地與黨組織保持聯系。在郵寄《思想彙報》等書面材料時,要寫清姓名、畢業學校、屆别、專業、出生日期及本人聯系電話,以确保流動黨員信息的準确性。流動黨員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要及時通知中心黨組織并将變更後信息發送電子郵件至zrp@jlu.edu.cn。
3、流動黨員辦理檔案轉出手續時應同時将黨組織關系一并遷出。
4、以下幾種情況,中心流動黨支部無法為其辦理黨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超期報到的:在超過黨組織關系介紹信有效期限後到接收單位黨組織報到的;
黨組織關系介紹信丢失未按期補辦的:黨組織關系介紹信丢失後,未在有效期内辦理補辦手續且無現接收單位出具有效證明材料的;
在有效期内拟更改接收地的:組織關系介紹信轉出後未去接收地報到現要求更換黨組織關系介紹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