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按照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總體安排,2019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已經開始,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嚴格按照《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校發 [2018]22号)要求,認真做好評審工作。現将2019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勵标準及名額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共評選212人,每生一次性獎勵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共評選340人,每生一次性獎勵2萬元。
二、參評對象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基礎學制内的全日制(全脫産學習)研究生均有資格申請。
(本)碩博貫通式培養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後,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
三、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對于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标準應偏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同時必須具有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于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标準應偏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同時必須具有體現實踐能力的科研或應用成果,成果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成果要以質量為先,兼顧數量。當前學曆期間已獲得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如本次為再次申請國家獎學金,其成果發表時間應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獲獎成果不可重複申報使用。
關于新入學研究生,除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成績及考核評價情況,還要兼顧其在上一學曆階段取得的突出成績,保障符合條件的新入學研究生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培養單位須對二、三年級研究生進行學期考核,要充分考慮課題組、導師和同學的意見,嚴格考核研究生在思想意識、道德品質、行為規範方面以及在學術道德、科研态度、團隊意識、科研實踐方面的日常表現,并将其德育方面的表現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所占比重不得低于考核全部分數的30%。
四、評審程序
(一)名額分配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名額分配根據2017、2018、2019三個年級在籍基礎學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脫産學習)人數按照獲獎比例進行核算。具體獲獎名額分配計劃詳見附件1。
(二)培養單位評審準備階段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附件2)文件要求,須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指标體系的制定、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工作。評委會人數為9人及以上的單數,其中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名。由培養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主管研究生的副書記或副院長任副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研究生秘書、研究生代表任委員。
評審委員會的組成須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讨論通過。
各培養單位須嚴格按照學校要求,制定和修訂本單位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實施細則、指标體系、評委會名單,須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備案,并在本單位範圍内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個人申請階段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3),向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其中《審批表》中“基層單位”欄填寫申請人所在院(所)全稱,“攻讀學位”欄填寫博士或碩士,“學制”欄(本)碩博貫通式培養研究生和碩博連讀研究生填寫“五年制”(入學時間按當前所注冊身份的入學時間填寫),“申請理由”欄從課業成績、科學研究、科技創新、學術競賽、文化交流、德育素質、社會實踐、公益服務等各方面進行闡述,“推薦意見”欄由申請人導師填寫,“基層單位意見”欄由所在院(所)填寫,“培養單位意見”欄将由學校填寫;正反面打印,限1頁A4紙;不得調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對于因科研或實習等不在校的,可由培養單位推薦申請。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或選擇使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人信息登記表》(附件4、附件5)
(四)培養單位初評階段
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進行初評。培養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實行會議制度,全體會議應有2/3及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如需以投票方式做出決定時,須以記名方式進行投票,贊成票數須不低于出席會議人數的2/3,并超過全體委員數的1/2時,方可通過。
初評推薦人選名單和評審材料應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通過無異議後,于11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評審結果和相關評審材料一并報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具體包括:《審批表》、《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見附件6)、《2019年度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彙總表》(見附件7),其中“培養單位”填寫“吉林大學”,“報送單位”填寫培養單位全稱,“基層單位”填寫申請人所在院(所)全稱;“學生姓名”字之間不要空格、“民族”填寫格式為“*族”、“入學年月”填寫格式為“201*年9月”,需按照學号從小到大進行排序。《吉林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報告》(見附件8),參與評審的全部評委均須手寫簽名。
(五)學校公示階段
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對初評結果審核确定後,在全校範圍内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
(六)申訴處理
如果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如研究生對培養單位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決定的答複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評定工作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七)表彰獎勵
公示結束後,學校将按标準将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研究生,并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五、報送文件要求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于11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以下材料報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同時将電子版發送至yjszz@jlu.edu.cn,郵件名标注“單位名稱+國獎”。
1.《個人申請審批表》(附件3)紙版;
2.《博士生獲獎彙總表》(附件6)、《碩士生獲獎彙總表》(附件7)紙版及電子版;
3.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報告(附件8)、評委會名單、評審細則紙版。
特别注意:
1.紙版上所需簽名處必須手寫簽字,不允許使用印章;
2.在需培養單位公章的地方須加蓋學院公章。《**院(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評委會名單》需騎縫加蓋學院公章。
六、工作要求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有效手段。各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精心組織,切實做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的各項工作。
2.各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評委會負責制,做到評審工作透明,評委投票實名,會議記錄詳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格規範評審程序,嚴格審核成果材料,對于弄虛作假人員,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各培養單位應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對研究生的激勵作用,宣傳獲獎研究生中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激發廣大研究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積極進取、全面發展的熱情。
聯 系 人:李 爍
辦公地點:鼎新樓A區445室
聯系電話:85166341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