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按照《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辦法》(校學位字[2018]14号)和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關于招收碩士研究生的有關規定,為保證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學校決定開展2020年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從本年度起,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同步進行,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說明
凡拟招收研究生的教師(包括兼職)均須參加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方可在所申請專業招收研究生。
二、審查辦法及條件
各單位2020年度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依據《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辦法》(附件1)及吉林大學第十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相關會議精神,以及各學科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學術業績條件”、“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條件”的規定進行。所填報的科研成果及科研項目時間範圍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通過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的講師可同時申請招收碩士研究生。
三、年齡要求
參加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須在退休前按規定學制能夠完整培養完一屆研究生,年限計算以招生當年1月1日為準,各類教師退休時間的規定詳見《吉林大學教職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暫行辦法》(校發【2019】35号)。
四、過渡期特殊政策
考慮到我校博士導師隊伍建設改革過程中新舊政策的差異性,學校設置了兩年過渡期政策,本次開展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為過渡期的最後一年,具體内容如下:
1. 本次招生資格審查,2018年前曾被選聘為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者除使用新版《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條件》外,仍可沿用原2015年版《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條件》(附件2)。
2. 本次招生資格審查,2018年前未被選聘為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者除使用新版《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條件》外,仍可沿用原《吉林大學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學術業績原則要求及基本條件》。按《選聘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學術業績原則要求及基本條件》(附件3)參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科研成果按近5年考核,即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五、審查程序及時間安排
1.個人填報(2019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參加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須使用本人賬号、密碼登錄“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http://gim.jlu.edu.cn)填報相關信息,首次參加者還需填報相關個人信息,填報完成後,請點擊“申請提交”按鈕進行提交。自本年度起,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增加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即參加審查的教師須填報專業學位博士、碩士招生專業,不招可不填。
2.培養單位審核(2019年9月13日至9月26日)
各培養單位應指定專人登錄“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填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對于跨學院申請招生的教師,由人事關系所在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完畢後按拟招生學院要求參加複審,并由拟招生學院給出最終審核意見。審核工作完成後,打印“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查表”(系統生成)供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會議使用,由于系統默認時間範圍為近三年,按博導選聘條件參加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需按培養單位要求補報前兩年科研成果。
3.材料公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學位辦公室對經各培養單位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材料在“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公示平台”(http://gim.jlu.edu.cn/yjsy/new/xwyxk/)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4.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專門會議對申請人招生資格進行審核,并進行投票表決。通過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核的教師必須在所通過專業招收博士、碩士研究生,如需更改招生專業必須重新召開會議進行表決并報學校備案。
“學科表決票”和“學科統計票”由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牽頭單位使用“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打印,并加蓋牽頭單位公章。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結束後,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牽頭單位在“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學科審核”欄中錄入審核結果,之後可打印出《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彙總表》(系統生成),《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彙總表》分為學術學位博士、學術學位碩士、專業學位博士、專業學位碩士四類,請分别打印并加蓋牽頭單位公章上報。
5.材料報送(2019年10月14日前)
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牽頭單位負責報送《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彙總表》一式一份,如存在《吉林大學教職工退休、延聘及返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外的特殊延聘情況,請将延聘證明一同報送學位辦。以重大貢獻者身份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須報送佐證材料及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定意見。
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條件修訂工作随本次招生資格審查工作同步進行,修訂後的招生資格審查條件經學科分委會主席簽字并加蓋牽頭單位公章後報學位辦公室備案(未作修訂也須報送,電子版同時報送),修訂後的招生資格審查條件可在明年開展的2021年招生資格審查工作時實行(可延後實行),請及時告知本單位教師。
6.名單公示
學位辦公室對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名單在校内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凡對學科評審有異議者,請實名向學位辦公室反映。
7.名單公布
學位辦公室公布通過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名單。
六、有關要求及說明
1.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是關系到研究生培養質量和一流大學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請各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将相關事項通知到每位教師。
2.教師應認真填報相關信息,其中本人基本信息一經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需履行審批程序;培養單位應認真審核相關信息,确保所報材料真實、準确。如出現填報材料失實或弄虛作假行為,将對相關教師予以嚴肅處理,對培養單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
3.根據學校學位委員會會議精神和相關調研工作結果,對以下情況做出說明:
(1)在2019年已經取得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且因年齡原因未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的教師,經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可補充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并在2019年9月招收碩士研究生。
(2)對于在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後來校工作且達到所屬學科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條件的教師,可提出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申請,經所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可補充通過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并在2019年9月招收碩士研究生。
(3)根據《吉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規定,對于出現“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指導教師按規定視為本年度招生資格審查不通過。如本人或所指導研究生出現學術不端行為,按學校相關文件要求處理。
(4)學校支持各培養單位在不違反學校基本标準的基礎上,每年修訂并提高博導、碩導招生資格審查标準,并最早于次年開始執行。“雙一流”建設學科應切實貫徹學校精神,制訂符合自身建設任務和目标定位的審核标準,所制訂标準必須對“雙一流”建設起到強有力的支撐作用。各學科所制訂标準的具體内容應根據學科優勢特點和實際發展情況及時修訂,注重質量标準和人才培養成效,經學科學位評定分委會通過後報送學位辦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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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辦公室
2019年9月12日